本篇文章526字,读完约1分钟

该婚专法投票在三读时通过,与民众拥抱哭泣。 (图片来源:台湾东森文芳阁)

据台湾中央社报道,台湾立法院今日( 17日)在三读时通过司法院释文第748号解释施行法,规定同一性别的2人在户政机关进行结婚登记。 在母子关系部分准用民法,收养,即当事人可以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孩子。 据报道,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。

台湾立法院今天解决了该婚专法案,从10点40分开始广泛讨论,朝野立委员会的发言很热烈。 由于朝野立委员会对条文副本意见不一,表决后通过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重新修正动议。 重要的第4条条文投票通过后,后续条文立委不再发言,解决速度比预期快得多,本来计划解决到晚上的议题,下午就完成了三读。

三读根据条文规定,为执行司法院的解释第748号解释,制定与本法相同性别的2人,为经营共同生活的目的,建立具有亲密性和排他性的永久结合关系第2条关系,具有书面形式,由双方当事人签名。

另外,亲子关系方面,表决后由民进党立法院党团重新修改动议,三读条文规定,第2条有关双方当事人一方收养另一方亲生孩子时,准用民法关于收养的规定。 即,当事人可以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,由民法收养规定。

事件经过三读,施行日期定为5月24日。 (台湾网李宁)

标题:“台湾"同婚专法"三读通过 24日起同性可办理结婚登记 – 台湾

地址:http://www.theproblemwithdata.com/twxw/5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