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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湾《中国时报》报道,为处理台初设户的大陆配偶无证件回大陆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的困境,从本月1日起,台湾当局开始实施大陆人民定居工作新程序,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暂未收缴,大陆配偶返陆

台湾当局移民部门表示,从去年12月开始,大陆配偶在台湾设立户口的人,由于未注销大陆户口,未签发台湾细胞证,原大陆通行证(大通证)在申请台湾定居时被挖角,无法返回大陆注销大陆户口,陷入困境。

为此,台湾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与移民部门协商,委托台湾内务部门审查,于9月1日施行。

标题:“台当局便利大陆配偶返乡注销户籍 暂不收通行证__台湾岛旅游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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