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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英文当局20日以香港政府应通过“司法互助”约定在香港提供“相关事宜证”为由,限制陈同佳和劝说台湾自首的牧师管浩鸣入境。 当晚,香港特区政府发表6时声明,台湾谋杀案嫌疑人陈姓表示希望在出狱后到台湾自首,纯属自愿。 有一句话指出陈姓嫌疑人“被自首”,甚至涉及到了政治操纵,指控并不完全真实。 对于有无中学生,以捏造的说法,包括所谓调查不足、无视杀人犯罪的情况下,香港有司法管辖权,不适用等,表示深深的遗憾。

据媒体报道,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9日接到陈同佳决定向台湾自首的亲笔信,表示香港政府将派陈前往台湾。 陆委会随后发表了“政治操纵”、“香港政府没有提供在本案港口的证据”、“不应该追究陈嫌疑人的杀人罪”、“放弃司法管辖权”等发言。 台林地方检察院表示,陈同佳已被通缉,不符合自主要件,只能说是“投票”。 台湾“中央社”20日宣布,陈同佳和说服台湾自首的牧师管浩鸣,限制台“内政部移民局”入境。 台湾《联合报》20日报道称,蔡当局遭遇政治问题,支持“香港人权”,坚持“反哺中”,但遭遇司法问题,成为“反哺台”。 蔡当局咀嚼“司法互助”,陈同佳有可能成为夹在台湾港的“人球”。 (详见:不能自首! 做你的“人球”! )

“香港特区政府发六点声明,回击蔡英文!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香港特区政府20日晚向台湾方面表示,过去香港方面乐意为调查台湾谋杀案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。 今年3月,港方在协会、政策平台上正式向台湾方面提出派遣代表团解决谋杀案的合作安排,但没有得到台湾方面的答复。 随着陈姓嫌疑人自愿自首,香港司法程序结束,陈姓嫌疑人没有上诉,也没有来源,港方已经表示将向台湾方面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。 如果台湾方面在解决陈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要求,港方将积极依法协助。

声明说,特区政府已经表明,香港目前没有允许将陈移送台湾的法律,也没有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。 陈这次是自愿自首的,所以台方必须照常自愿自首解决情况。 特区政府希望台方务实,积极接待被通缉、自愿自首的人。 特区政府将在本港法律承认的基础上,向台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
以下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声明全文

针对台湾凶杀案嫌疑人自首一事,特区政府于今日(十月二十日)发表以下声明:

(一)台湾杀人案的陈姓嫌疑人出狱后向台湾自首,表明纯粹是自愿的。 有一句话指出陈姓嫌疑人“被自首”,甚至涉及到了政治操纵,指控并不完全真实。

(二)香港特区崇尚法治,但警方在犯罪方面不遗余力,律政司在检察官方面严格把关。 香港律政司对陈案充分、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和所有所得证据,确认香港只有足够的证据起诉陈姓嫌疑人洗黑钱罪,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他的其他罪行,包括谋杀和所谓“故意计划杀人罪”。 香港执法、检察官、司法政治中立、完全根据所得证据行事、无中生有空捏造的说法包括所谓调查不足、轻视谋杀罪行的情况、香港有司法管辖权、不适用等,我们深表遗憾

(三)事实上,过去港方一直乐意向台湾方面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,以调查台湾谋杀案。 港方从去年3月开始积极派遣警务人员到台湾接触当地刑事警察局人员,港方也就案件和证据表达了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的信息。 从去年6月到今年4月,港方直接向台湾方面和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、台港经济文化合作政策促进会平台发送了4封信,交流事件进程,表示愿意会面。 今年3月,我们在协会、政策平台上,正式提出派遣代表团赴台解决杀人案的合作安排,但没有返回台方。

(四)香港警方于去年3月逮捕陈同佳,调查后发现只有足够证据指控陈清洗钱罪。 因此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所有相关证据在司法程序进行中,包括第三方和台方不能互通。 特区政府早就在发给台湾方面的信中清楚地证明了这一情况。 随着陈姓嫌疑人自愿自首,香港司法程序结束,陈姓嫌疑人不再上诉,也不再来源,我们已经表示将向台湾方面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。 如果台湾方面在解决陈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要求,港方将积极依法协助。

(五)特区政府一向尊重法治,依法办事。 特区政府已经表示,香港目前没有允许将陈移送台湾的法律,也没有法台进行刑事司法协助。 陈这次是自愿自首的,所以台方必须照常自愿自首解决情况。

(6)台湾方面于去年12月3日向陈姓嫌疑人发出了通缉令。 通缉令至今仍然有效。 对全球通缉犯的通行做法,必须尽快逮捕他受审,侦查起诉,彰显法治和正义。 特区政府也据此向台湾当局清楚表达陈自首的意愿,并表示基于陈的请求,港方愿意协助陈的相关安排,向台湾方面提供必要的合法协助。 特区政府希望台方务实,积极接待被通缉、自愿自首的人。 特区政府将在本港法律承认的基础上,向台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
资料来源:环球时报/大圈

牢笼:朱箫,夏天

标题:“香港特区政府发六点声明,回击蔡英文!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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