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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当局交通部日前预告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》第103条之一修法案,明确租赁车收费方式采取日租或时租模式,遭到公众在公共政策互联网平台上的建议。 (图片来自台媒体)

近日,台湾当局交通部就《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》第103条之一修法草案明确了租车收费方式采取日租或时租模式,并预告将在公共政策互联网平台上予以抵制。 台湾网于3月31日报道。 对此,青绿立委表示,要比较民众反映的意见,必须反复讨论,与社会对话,达成共识。 另外,国民党立委表示,有必要调查民心,以免台湾当局为了选举草率地发表这样的政策。

台湾当局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赵委、国民党立委陈雪生认为,uber与租赁业合作支付100万美元(新台币,下同)以上,因此以前的行政罚款不罚1亿日元,他应该在支付大家后再说话。 他认为,这部分不仅要保障客户的权益,如何与出租车取得平衡,还必须横向看,但至少管理部分要向客户说明。

交通委员会委员、国民党立委许淑华表示,是否落实交通部这一政策,必须以对商家进行合法管理,保障民众权益为前提,看民众的反应进行研究。 她强调,考虑到民众搭乘的意愿和便利程度,以及其他商家的生计等因素,台湾当局必须观察民心的变化,而不是为了选举而轻率出台这样的政策。

交通委员、民进党立委陈欧珀表示,不仅民众,商家对租赁1小时的收费方法也有很大意见。 (台湾网贾若澜)

标题:“出租车计费新政民众反对 台当局被批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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