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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日,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湾卓姓男子年初饮酒驾驶,撞到3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,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。 台中高分院近日在二审中判处6年徒刑。 17年前,卓某酒后肇事逃逸,被判6个月监禁,缓刑3年。

根据判决,卓姓男子于去年1月8日晚在彰化县和美町喝酒后,于第二天凌晨开车回家,被3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子撞伤,2人死亡。 警方检查显示卓某是酒后驾驶。

卓某声称在法庭上驾驶了10多年,但技术很好,不会撞到人。 但据法庭称,卓某17年前因饮酒肇事逃逸,被判6个月监禁,缓刑3年,但未吸取教训,再次肇事,应处以重量刑。 为此,一审判处卓某7年6个月的徒刑。

随后,卓男与两名遗属和解,赔偿丧葬费,同意各赔偿85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并提出上诉。

二审称,卓某与受害者家属和解,他是中低收入者,必须独自抚养4个未成年子女。 因此判处6年徒刑。

标题:“台湾1名司机酒驾撞死2人获刑6年 曾酒驾肇事获刑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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