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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7月26日电据台湾联合信息网报道,今年2月蝶恋花考察团发生旅游车翻车事故后,台湾“交通部”于5月与相关机构讨论后达成共识。 最近,修订法草案出炉,公共汽车必须乘坐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,所有车辆必须强制4岁以上的乘客系好安全带,“交通部”预告,最早将于今年年底前在“行政院”和“立法院审议”实施。

据统计,轿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未系安全带死亡,达到系安全带的3.6倍。 后座乘客没系安全带的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人的2.7倍。 根据现行规定,必须在公共汽车的驾驶位、前后门、安全门后第一排座位、最后一排中间的位置强制系好安全带。 否则,常规道路处罚为1500元(新台币,下同),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处罚为3000元至6000元。 修改法律后,公共汽车在高速公路上,驾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,乘客未系安全带的,可以并处3000元至6000元。

但是为什么是4岁以上? 交通部表示,不满4岁的儿童体型小,必须配备儿童座椅,系安全带时不能得到有效保护,但在公共汽车上很难配置儿童座椅,许多欧盟国家都选择了无车站设计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共汽车 因为该草案和出租车一样以4岁为界。

标题:“台湾拟规定4岁以上乘客坐大客车上高速须系安全带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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