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文章493字,读完约1分钟

濮阳信息港北京7月16日电(记者赵博石龙洪)国台办公室发言人安峰山16日发表《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31项措施”)以来,各地各部门一贯稳步落实,近期,有关省市对地区

安峰山表示,7月3日,天津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》,包括津台经济交流合作、社会文化交流合作、台湾同胞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及津生活等方面,共52项具体措施。 其中,台资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赁、租赁结合、先租赁后转让、弹性年期转让等方法取得工业用地,台资公司可以在津投资养老服务业,使用养老机构的电、用水、燃气,热力满足居民生活类的 台湾同胞在津创办的公司申报天津市“千企业万人”公司,将公司研发平台提升为国家级,可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。 高中毕业的台湾学生在津开办公司,给予1年工作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的高中毕业的台湾学生在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,租赁住房正常生产经营,按照每月1800元的标准, 给予最长24个月房租补贴的台湾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津住满1年的台湾同胞在本市购房资格、住房贷款等方面享有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。

标题:“国台办:大陆有关省市陆续出台“31条措施”实施办法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地址:http://www.theproblemwithdata.com/twxw/8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