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文章467字,读完约1分钟

新网8月6日报道,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6日凌晨5点多,一位车主在台南市东区单手拽车绳子,强迫小狗在车外“训练”,涉嫌虐待狗。 当地警方和台南市动物防疫保护所进行了调查。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,动物重伤或死亡的,该司机依法处理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20万元至200万元新台币。

司机遛狗的行为受到爱狗人士的谴责。 有网友很气愤,司机有一天会被绑在轿车后面,试着这样跑吗? 也有网友担心如果没有其他车辆看到,这条狗会不会很危险。 我甚至担心狗的现状。 另外,网友表示,骑摩托车遛狗在台湾是不行的,但遛狗什么的。

台南市警视厅的一个分局文化派出所指出,正在了解相关情况,进一步调查业主的动机等。

台南市动物防疫保护处表示,在网上流传的画面中,该司机违反台湾“不得用汽车摩托车牵引狗”等相关动物保护规定,如果检查属实,将根据动物受伤的程度对司机进行处罚:如果没有动物受伤,将对司机进行处罚。 动物受伤的,可以处以1.5万元至7.5万元新台币的罚款。 动物重伤或者死亡的,依法送还处理,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20万元至200万元新台币。

标题:“台湾司机开车遛狗警方介入 若狗死亡司机或入刑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地址:http://www.theproblemwithdata.com/twxw/93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