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文章590字,读完约1分钟

中新网8月21日报道,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为了防止民众饮食过敏,台湾当局“食药局”今天将强制标示过敏原的食品从6种调整为11种,并扩增,制成含坚果、芝麻、面筋的谷物、大豆、大豆

资料图:台湾应将强制标示过敏原的食物增加到11种,包括坚果、芝麻、含麸质的谷物、大豆、鱼类等应标示警语。 张49;照片的来源:视觉中国

台湾当局“食品药物管理局”从2009年开始实施“食品过敏原标示规定”,要求对虾、蟹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、鸡蛋等6种易致敏的原料和产品强制标示,但同样容易导致过敏的鱼类、坚果种子类、

为了防止人们误食容易过敏的食物,“食药署”于去年12月、今年5月两次预告修正案,今天宣布将过敏原的食物类别从6种强制标注为11种。

食药局表示,未来的虾、蟹为甲壳类,芒果、花生、牛奶、鸡蛋等5种及其制品标示过敏原,添加有坚果类、芝麻、面筋的谷物、大豆、鱼类、亚硫酸盐类,二氧化硫残留量为每公斤10

关于过敏原唤醒语的表示方法,除了以往的“本产品中含有oo”或“本产品中含有oo,不适合过敏体质者食用”之外,客户还可以使用所有“品名”的方法,包括引起过敏的复制品。

据《食药署》称,新规定于年7月1日实施,届时业者未按规定完善标识的,按照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》的规定责令业者限期回收修改,处罚3万元(新台币,下同)至300万元。 真相表明要开4万元至400万元的罚锾。

牢笼:王亚南

标题:“台湾强制标示过敏原食物增至11类 2020年7月施行 – 台湾资讯网”

地址:http://www.theproblemwithdata.com/twms/5166.html